《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方面,作出的具体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工程建设领域是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
条例规定了特别措施
来看看吧~
解读篇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问
解读篇六: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
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营造“不愿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会氛围。
一、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
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二、突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明确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