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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增省级定点医药机构614家

信息来源:西安报业     发布日期: 2020-02-26 16:54:04


  2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医保局获悉,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省级参保患者往返医院药店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医药需求。省医保局结合近期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情况,依据国家新增谈判药品落地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新增省级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适当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疾病和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范围,确定陕西省2020年度新增省级定点医药机构614家。

  通知明确,所有列入公布的省级定点医药机构,其服务协议自网络开通之日起执行,2020年12月31日终止。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凡在疫情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符合终止协议条款情形的,三年内不再签约协议。其中,参保职工在所公布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支付。详情可咨询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王璐)